剧情:
在1937年的纽约,17岁的理查德·萨缪尔一心想当演员,十分厌烦学校的生活。一个巧合的机会[展开]
在1937年的纽约,17岁的理查德·萨缪尔一心想当演员,十分厌烦学校的生活。一个巧合的机会,他遇到了舞台导演奥逊·威尔斯,并加入了威尔斯导演的莎士比亚舞台剧《尤利乌斯·恺撒》的排演。在剧组,他遇到了也对舞台充满渴望的桑妮亚。理查德爱上了桑妮亚,但当向她表白时,桑妮亚却表示她愿意跟威尔斯在一起。他终于察觉桑妮亚为了实现她的舞台梦想而愿意与威尔斯进行***易。理查德与威尔斯大吵了一架,并被驱逐出剧团。突然有一天,威尔斯向他道歉,并邀请他重新加入剧团。在《尤利乌斯·恺撒》首演成功之夜,理查德明白了威尔斯的道歉只是为了保证首演的顺利进行,一个新的演员已经找到,并随时准备替换他。理查德再次离开剧团,他告之父母是由于薪水太少。理查德重新回到学校,并打算以后当一名编剧而不是演员
我和奥逊威尔斯电影网友评论:本来,我是为了看ZacEfron去看这部电影的,很喜欢Zac在里面的复古造型,Zac的舞台功底的确相当棒!查了资料才知道,片中那个很凶的死胖子OrsonWells居然是《公民凯恩》的大导演,其实我想大部分人肯定都认识OrsonWells,因为他就是1944版《简爱》中的那个罗切斯特先生,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让人过目8/10。林克莱特果然采用了年少轻狂的视角,以一个少年的成长史与剧院小社会还原出倍受争议的风流天资傲慢的片场暴君,他可以脾气火爆,行动精细怠慢,暂时激励演员完成杰作后像块破布丢弃,但唯性格卓越者才能站在表现主义的舞台造就非凡。对主角而言最终又回到起点,不过别怕,人生有无限可能去探索。克里斯蒂安·麦凯和威尔斯最像的是声音;“爱在”系列式的相遇与重逢,格瑞塔这个角色说了很多像是林克莱特说的话;“他为了不堵车,叫了辆救护车就走了”;你知道他在瞎扯,但就是辩不过他;威尔斯居然迷信;礼帽抽签;他是骗子,是混蛋,也是领袖,是天才;“em...possibilities”威爾斯自己和《大國公民》的主人公驚人一致:雄心勃勃,不可一世,銳不可當,不知收斂,對事業如此,對自己看上的女人亦如此。以他的智慧完全可以推測那部電影就是自己對自己的認知,判斷和推測。出乎他的意料,他最後沒有那麽悲催只留下一些堆滿灰塵的傢具,他留下了大量的作品,讓人緬懷和解讀。英文字幕看完,全片都只靠感觉。主线不明,Richard和那个图书馆女孩的三次见面分别在剧前剧中剧尾也许是为了侧面说明Richard的心理状态,而Richard应该是作为旁观者视角解读Orson,片名叫MeandOrson,主角到底是me还是Orson,令人困惑。5年前从《电影世界》杂志中得知此片,现在才看。以第三人称视角讲述奥森·威尔斯做舞台剧和广播剧那阵儿的事。塑造了他充满才华但也自私小气的人物形象。虽然片子节奏掌控得很好,但也过于平淡乏味,无论是剧情还是表演都缺乏足够突出的亮点。三星半哈哈哈娱乐性好强笑死我,黑奥逊就算了为什么连科顿先生也一并黑了????凯撒演完他们情不自禁拥抱一起说“我们做到了”的时候我也情不自禁说“快亲下去啊”这样,有爱????片尾致敬了一下奥逊电影片尾才出演员表的习惯,有爱????完全冲着Zac看的!最后难免为了Richard伤神,最后好无奈的感觉。anyway,allheadofus!毕竟也有过那个经历还是好的。Bytheway,结尾的音乐也很不错,要是在影院,估计就miss了!电影努力想写一场艳遇,却写成了例行公事。如果天才有两面,Orson却只露出了平庸的一面,看完电影似乎能记住的只有专制、操控和滥情,而不见艺术家的犀利和魅力。该有的元素都有,工整但缺口气。【6/10】真的是喜怒掺半的让人看到那历史上最伟大又最讨厌的天才自恋大猪逼奥逊·威尔斯又回来了!明亮的布景、极富时代感的音乐和扎克·埃夫隆名不虚传的演技都让这部描写天才肥猪的电影好看了起来。三星半的电影,把影迷对于威尔斯的了解提前至《公民凯恩》之前。影片故事本身并无新意,对于大神的侧面描写也过于扁平。反倒让剧中剧的内容抢走了第七艺术的风头。不当成传记片看会更好,本片的主角更偏向zacefron扮演的年轻人,而不是奥逊威尔斯,主旨也更偏向表现剧团人员的生存与梦想,而不是奥逊威尔斯的惊人才华。 [收起]